1 月 17 日,音乐人李志通过微博告知了自己诉《明日之子》节目侵权案的结果。李志在四分多钟的视频里总结了法院三条主要的判罚。第一条,法院判定哇唧唧哇和腾讯构成对他的侵权,并且主观构成明显。第二条,法院认为哇唧唧哇和腾讯不需要向他道歉...
1 月 17 日,音乐人李志通过微博告知了自己诉《明日之子》节目侵权案的结果。
李志在四分多钟的视频里总结了法院三条主要的判罚。第一条,法院判定哇唧唧哇和腾讯构成对他的侵权,并且主观构成明显。第二条,法院认为哇唧唧哇和腾讯不需要向他道歉,因为节目播出时已经署名,在他抗议后也删除了节目,没有对他造成实质伤害。第三条,法院认为索赔金额太高,判定哇唧唧哇和腾讯赔偿 20 万。
李志在视频中说这个结果在他的意料之中。虽然他在视频中屡次摇头显得有些无奈,不过他表示并不会继续上诉。
“过去我们那么多年的诉讼经验早就知道会是这么样一个结果。正是因为我们知道,法院不可能在钱上面对侵权作出很大的判罚,我才会在过去半年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因为我是觉得,如果侵权的经济成本太低的话,至少可以让你的名誉成本稍微多一点。”李志在视频中说道。
正如李志所言,由于他与团队的积极,这起诉讼相比其他侵权案件获得了更广泛的关注。
2018 年 7 月 3 日李志在微博上发表长文,控诉《明日之子》第二季选手未经授权翻唱自己的作品,同时提到年初毛不易在《明日之子》巡演中翻唱了自己的《关于郑州的记忆》。他提出索赔 300 万。其中 100 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 万是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权费,100 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
这之后,李志不仅在微博直接向哇唧唧哇以及它的创始人龙丹妮喊话,还频繁更新事件的最新情况。这期间,李志当时的经纪人迟斌与《明日之子》巡演主办方艺尚春的“小文”关于维权的电话录音在网络上广为传播。迟斌在对话中展现出来的教科书式的逻辑在为自己圈粉的同时,也让更多人了解到了李志的诉讼。
7 月 12 日,李志在微博上表示哇唧唧哇公司、腾讯公司均承认侵权事实,但不认可提出的赔付金额,《明日之子》侵权内容也并未下架,“节目播放超过 5 亿次,单曲播放次数近 1000 万次”。李志表示 “法庭见”。
8 月 23 日,李志称已经将这起维权案拆分为两个案件,分别在杭州和深圳两地法院递交了诉状,杭州是巡演维权案,深圳是节目维权案,法院均已立案。李志在微博中表示,代理律师接到某法院来电,对方再次询问有无下调赔偿金额的可能性,“否则你会很失望的”。李志一方询问多少合适,对方表示法庭无法建议,但上次类似案件判决是两万块的补偿。
11 月 27 日,李志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维权庭审公开直播,观看人数突破了 200 万。
在维权的这段时间里,以独立音乐人状态为人们熟悉的李志与太合音乐集团旗下的麦田音乐厂牌达成合作,不过他仍然强调“独立”。李志在接受 GQ 采访谈到签约和维权时则表示:“而且冬天来临的时候,你自己单打独斗,和你的老板是马云,那解决的勇气和底气都不一样。”
哇唧唧哇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公司尊重版权,也尊重判决。”
李志最后在视频中表示,与腾讯和哇唧唧哇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关于《明日之子》巡演未经许可使用歌曲的侵权案将在春节后开庭。
题图来自:px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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