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海翼”)、被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街电”)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两案。
2018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街电侵害使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开庭审理的两个案件分别涉及来电科技拥有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847953.1,名称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103318.2,名称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目前上述两专利均处于有效法律状态。
2018年5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街电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
两案分别判决如下:
一、被告深圳街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
二、被告深圳街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
三、被告深圳街电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八十五万元;
四、被告深圳街电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神效之日起之日赔偿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合理之处共计十五万元。
至此,原告来电科技诉被告街电侵害使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原告获得阶段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