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yer & Attorney
河南科技通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热线

15890686728

    
案例展示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改判判决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前者被称为“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后者被称为“在先申请原则”。适用前述规定均需要满足一个共同的前提条件:判断两份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是否涉及同样的发明创造。所谓“同样”,是指进行比对的结果。而说到比对,首先必须要明确比对的对象。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而言,有两种可能的做法:一种是针对同一日专利申请或专利,是将其中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与另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进行比较,如果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则认定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也即判断二者是否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应当采用判断要求保护的范围是否相同的判断方式;另一种是针对先后不同日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是将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与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内容进行比较,判断在后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如果不具备新颖性,则在后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来源: | 作者:知识产权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09-19 | 33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阳机械厂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涉案机器是三阳机械厂自行研发制造的,且三阳机械厂仅制造、销售了1台机器,没有获得利润,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万杰公司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三阳机械厂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犯万杰公司ZL201310337356.X号“自动抓取摆盘机”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侵权产品,赔偿万杰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万杰公司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9万元。

三阳机械厂一审辩称,涉案机器是其自行研发制造的,制造时不知道该机器涉及侵犯万杰公司专利权。三阳机械厂仅制造、销售了1台机器,没有获得利润。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

2015年7月1日,河南万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河南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7日变更企业名称为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专利为ZL201310337356.X号“自动抓取摆盘机”发明专利,申请日2013年7月26日,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4月5日,专利权人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状态为合法有效。该专利权利要求载明:

1.一种自动抓取摆盘机,其特征在于:这种自动抓取摆盘机包括机架(1),安装在机架(1)中部两侧及上部的上下输送机构(A),安装在机架中部的前后输送机构(B),安装在机架中部后方的左右输送机构(C),安装在机架上部后方的机械夹机构(D),控制各机构运动的控制系统;所述的上下输送机构(A)包括上下输送支架(27),在上下输送支架(27)上部对称安装的带有主动轴帘轮(5)、主动链轮(19)的主动轴(7),在上下输送支架(27)的下部对称安装的带有被动轴帘轮(3)的被动轴(8),连于主动轴帘轮(5)及被动轴帘轮(3)之间的含有挡板的输送帘(6),与主动轴(7)相连的上下传动机构;所述的上下传动机构包括固定在机架(1)上方同轴安装有齿轮(25)及链轮(24)的电机(4),与电机(4)的齿轮(25)相啮合、固定有传动轴齿轮(21)、传动轴链轮(23)的传动轴(22);连于电机链轮(24)与左侧主动轴链轮(19)之间的链条(26);连于传动轴链轮(23)与右侧主动轴链轮(19)之间的链条(20);所述的前后输送机构(B)包括固定在机架(1)中部的前后输送支架(2),固定在前后输送支架(2)前端、安装有主动轴帘轮(28)及主动链轮(9)的主动轴(10),固定在前后输送支架(2)连有被动轴帘轮(14)的被动轴(15),环绕在主动轴帘轮(28)和被动轴帘轮(14)之间的含有挡板的输送帘(17),与主动轴(10)相连的前后传动机构;所述的前后传动机构包括安装在机架(1)中部下方安装有链轮(12)的电机(18),连于电机链轮(12)与主动链轮(9)之间的链条(11);所述的左右输送机构(C)包括固定在机架(1)中部的左右输送支架(31),固定在左右输送支架(31)两端的被动辊(29),固定在左右输送支架(31)一端下方带有链轮(32)的电机(33)及通过链条(34)与电机链轮(32)相连、带有主动链轮(35)的主动辊(36),环绕在主动辊(36)与被动辊(29)之间的左右输送带(37);所述的机械夹机构(D)包括固定在机架(1)上部的支架(55),在支架(55)的一面固定有机械夹机构(D)的上下移动系统和左右移动系统,固定在机械夹机构(D)左右移动系统下方的机械夹装置,在支架(55)的另一面固定有机械夹传动系统;所述的机械夹机构(D)的上下移动系统包括对称安装在支架(55)侧面的直线滑动座(38),安装在直线滑动座(38)内的上下导柱(42),套装在上下导柱(42)上的上下直线轴承(40),固定在上下直线轴承(40)上的连接板(41);所述的左右移动系统包括固定在连接板(41)上的左右导柱(58),套装在左右导柱(58)上的左右直线轴承(60),连于左右直线轴承(60)之间的固定板(53);所述的机械夹装置包括与固定板(53)相连、固定一对齿轮(66)的连接座(56),固定在齿轮(66)两侧的机械夹(57),牵引在齿轮(66)之间的拉簧(61),固定在其中一个齿轮(66)上的刹车线夹(62),固定在支架(55)内侧、一端安装有控制线夹(44)的拉杆(43),连于支架(55)与拉杆(43)之间的拉簧(47),连于刹车线夹(62)及控制线夹(44)之间的刹车线(39);所述的机械夹传动系统包括固定座支架(55)下方的拨叉(54)、固定在拨叉(54)上方的凸轮轴(64),凸轮轴(64)上同轴固定有感应盘(45)、凸轮(48)、传动带轮(49)及拐臂(63),穿过拨叉(54)、支架(55)固定在固定板(53)上的滑动轴(65);固定在拨叉(54)及拐臂(63)之间的倒正丝连杆(52),固定在支架(55)右侧上部安装连有带轮(59)的电机(51),连于电机带轮(59)与传动带轮(49)之间的传动带(50);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检测机构和控制部分;所述的检测机构包括在前后输送支架(2)前部及后部两侧安装的接近传感器(13,16),安装在左右输送支架(31)两侧的光纤传感器(30),安装在凸轮轴(64)左端的感应盘(45),安装在支架(55)左侧上的接近传感器(46);所述的控制部分包括固定在机架(1)下部的配电箱(67),固定在机架(1)上部的触摸控制屏(68)、电源开关(69),安装在配电箱(67)内的配电盘及电器元件,触摸控制屏(68)由导线与配电盘、电器元件、电源开关(69)及机架(1)内的电机电连接。

CASE SHOW